对方全责交通事故,没人受伤,我的交通费?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费算法如下: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具体数额由以实际产生的交通费计算。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1、肇事车辆的所有人相关关系的证明;
2、受损车辆的所有人的互相关系的证明;
3、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4、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
5、提供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值证明;
6、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7、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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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是需要赔交通费的,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对方不赔交通费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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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则交通费用应当根据以下规定进行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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